关于“开具中国涂料工业协协会证明所需具备的条件和流程”的通知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立足于推动我国涂料产业发展、全力服务于企业,根据各会员单位的实际需要,予以出示行业协会证明、推荐函等证明材料。依照协会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申请出具《证明》应当提供的材料及申办程序告知如下:
一、受理出具《证明》对象: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
二、《证明》必须提交的材料:
1. 关于办理《证明》申请书一份。
写明所需开具《证明》的目的、用途及受理机构,并承诺申报材料属实。
2. 公司的标志性资质证件(电子扫描件或加盖公司印鉴的复印件)。
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如:十环、3C、船级社、军工等);
已设立技术中心、国家或省级实验室、实训基地及各类工作站的企业的相关等级证件;以及与所需开具《证明》相关并已具备的其他标志性资质证件。
3. 公司的荣誉性证书(电子扫描件或加盖公司印鉴的复印件)。
与所需开具《证明》相关的,公司近三年所获得的各级、各类参评、参选、被推荐、及参与重点专项工作的荣誉证书。
4. 提供企业基本情况和近三年的经营数据(加盖公司印鉴)
经营数据包括:产量、销售额;资产情况和利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三、申办程序如下:
1. 开辟网上申报通道
提前将开具《证明》所需的申报相关材料提交到中国涂料网,在//www.jw-sc.com/xhnews.aspx?id=3515
进行申报登记,并电话或短信通知协会办公室或会员部。
2. 经初审所提交材料齐全后,将需5个工作日与相关部委进行数据比对、平衡排位,履行审批程序后,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将出具统一、规范的《证明》。
3. 敬请所需开具各类《证明》的单位,务必提前准备资料,提前提交申报,以确保所需《证明》的针对性和法律时效性。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