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节能中心在征集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涂料行业相关企业如有申报意愿可联系产业发展部:010-62253382
节能函〔2019〕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节能中心,各有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壮大节能环保产业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节能新技术在推动经济转型、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重点节能技术的广泛应用,根据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等要求,国家节能中心在总结2017年至2018年重点节能技术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的基础上,修订并发布实施了《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办法(2019)》(节能〔2019〕21号)。
根据此办法,国家节能中心组织开展2019年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性要求
(一)自愿申报参加评选,并确认有推广意愿和需求,自愿承诺遵从市场化原则开展推广工作。
(二)案例应用节能技术应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可复制性好,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
(三)案例应用节能技术在市场中经过实践应用,用户认可度、满意度较好,节能减排效果良好。
二、征集重点及范围
(一)征集重点
在落实新发展理念中发挥作用突出,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等国家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和完成双控等经济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作用突出,在提升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单位、产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等整体能效中作用突出,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能源消费革命中作用突出的案例应用节能技术。
特别关注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动整体节能问题解决、通用耗能设备技术突破、民用设备技术突破等案例应用节能技术。
(二)主要范围
以2014年以来在工业特别是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单位,大型公共建筑、产业园区、高等院校、大型医院等领域应用的节能新技术为主,兼顾交通、商贸、民用民生、农业农村等领域新建或节能技改项目案例应用的节能技术,并溯及以往特殊案例。
(三)其他重点节能技术应用案例,其中列入国家和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重点节能技术等推广目录中的案例应用节能技术,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直接节能效果突出、推广价值大的案例技术优先考虑。
三、征集具体条件要求
(一)节能技术应用的案例项目已运行一年以上。
(二)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案例项目节能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的案例技术应用单位现在正常运营,案例项目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良好。
(四)申报单位近三年来经营发展正常,不涉及破产、重组、停牌等重大事项,有良好的上升空间,无重大失信记录及其他违法行为等。
(五)已入选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2017)的节能技术不能重复申报。
(六)申报单位无重大失信记录,申报的案例技术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等地方节能中心,全国、地方性行业协会,采取集中组织推荐申报方式;各企业、各科研院所等单位也可以独立向国家节能中心申报。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填写附件1、2、4表格;附件1中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扫描件或复印件即可;附件2的项目案例申报数量最多3个、并明确优先顺序,均要体现在申请报告中;表格不可留空,空格填写不下的另附单页。
2.按附件3要求以Word文档方式,撰写典型案例申请报告。
3.申报材料按照附件1-4的顺序,用A4纸正反面装订成纸质版(两套),并在首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征集时间共3个月,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需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提交,申报时间以第一时间电子版发送成功的时间为准;国家节能中心电子邮箱为:dxal@chinanecc.cn;纸质版邮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2号,邮编:100045,国家节能中心(推广处)收。
五、联系方式和信息公开
于泽昊:010-68585777-6037 / 15010598988
公丕芹:010-68585777-6039 / 13811253685
本通知将在国家节能中心网站、国家节能宣传平台(即微信公众平台)及各类相关媒体上发布,并向申报单位提供下载、咨询等服务。
附件:
1.重点节能技术基本情况表
国家节能中心
2019年4月22日